2009年8月31日 星期一
若可「原地保留、校內移植」,老樹林何需移除?
向縣長信箱「告狀」!
「千呼萬喚始出來,猶抱琵琶半遮面」!江翠國中有關「興建室內溫水游泳池共構地下二層停車場工程」,在2009.4.18與6.13舉辦兩次地方說明會,志工隊苦等多時,在7月份透過江翠里里長,向校方索取說明會記錄毫無回應後,8.20志工隊無可奈何上台北縣長網路信箱投訴「告狀」!。
江翠校方即刻於8.25將兩次說明會記錄貼上江翠國中網站(其間兩天是週六日),如此驚人效率,真可為公部門之楷模。但令人十分遺憾的是,說明會記錄不像「記錄」,倒類似「答辯書」,無法反應說明會現場實況過程。
其中面對民眾多次希望樹林現地完整保留,移植恐將造成老樹死亡,記錄卻多次以「儘量樹木原地保留」、「其餘採校內移植,校園總綠化面積不變」帶過!而民眾質疑停車場興建車輛集中造成的後果,記錄卻一再提到社區停車位需求若干,不足若干,一句「社區總車輛數不變,其總污染量不變」似乎是解決學生安全、空氣污染的萬靈丹。
事實上,不談節能減碳,不談空氣污染,是否保留一處可以讓學生休憩、悠遊及增進社區鄰里情感的老樹林?或者是移除老樹林,興建可方便游泳、方便停車的設施?這是每個人所持價值觀的選擇。
但是,若總提及「儘量樹木原地保留」、「其餘採校內移植,校園總綠化面積不變」、「社區總車輛數不變,其總污染量不變」,這就牽扯到智商問題了!
地方說明會記錄(資料來源:江翠國中網站)
江翠國中游泳池工程第2次地方說明會紀錄
江翠國中游泳池工程第1次地方說明會紀錄
江翠國中游泳池工程第1次地方說明會紀錄附件一(優缺點比較)
附件二-配置方案比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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