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14日 星期六

「可逕洽該校辦理」的縣長信箱


2009.10.23的提問與11.12的回覆

台北縣「縣長信箱」開始打迷糊仗了!又是「尊重各單位之權責」,又是「可逕洽該校辦理」,針對某些問題也視而不見,想從「縣長信箱」得到滿意的答覆,民眾可得自求多福了。

回覆內容: 您好: 台端反應「江翠國中共構興建游泳池及地下停車場」一事,說明如下:該校表示目前暫無辦理第三次地方說明會之規劃,另校園內樹木移植計畫需依臺北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辦理,於工程進行前提出移植計畫書,經農業局審查通過,方可進行移植,屆時可詢問學校管理單位。有關「板橋市土地使用分區細則之學校建築開發規定」可上網查詢, 台端所提之各項意見,可逕洽該校辦理。 感謝台端關心縣政,以上回覆,倘若仍有疑問,歡迎來電洽詢,俾利處理時效。 敬祝 身體健康 承辦機關:教育局中教科 聯絡電話:1999、02-29603456分機2708 正本: 副本:

2009.11.14向「縣長信箱」提問:
一.江翠國中於六月份地方說明會議中提到:「本案建蔽率、容積率皆低於開發強度」,第三次請問,本案之建蔽率、容積率為何?若貴教育局無法答覆,請「尊重各單位之權責」依「縣長信箱」之精神轉由江翠國中答覆。
二.「現地移植樹木,俟完工後移回共6株」,第二次請問這6株會先植到那裡?移回來是不是同樣這6株?若貴教育局無法答覆,請「尊重各單位之權責」依「縣長信箱」之精神轉由江翠國中答覆。
三.第三次請問:社區民眾何時、何處可以取得「移植計畫書」?若移植樹木死亡,那個單位須負何種責任?若貴教育局無法答覆,請「尊重各單位之權責」依「縣長信箱」之精神轉由江翠國中答覆。
四.第三次請問:「專業交通顧問」所做的調查報告是否為機密文件?社區民眾可以何種方式取得?若貴教育局無法答覆,請「尊重各單位之權責」依「縣長信箱」之精神轉由交通局答覆。
五.「目前暫無辦理第三次地方說明會之規劃」,若如之前由交通局所回覆的「迄今學校與地方尚未達成共識,本案俟共識達成後,再行辦理後續事宜。」請問學校與地方將以何種方式達成共識?若貴教育局無法答覆,請「尊重各單位之權責」依「縣長信箱」之精神轉由江翠國中或交通局答覆。
六.「台端所提之各項意見,可逕洽該校辦理。」貴教育局若建議「逕洽該校辦理」,請將此信責成江翠國中答覆,否則請問貴府設置「縣長信箱」之目的何在?